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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少年纳兰逸尘】

小时候的纳兰逸尘并不是一个天才,相反的,他和一般的孩子一样,都是那种喜欢捉弄人取乐的孩子。

可是这样的生活,在他两岁半的那年,彻底改变,因为,他遇见了一个人,那个时候,他也没有想到,这个女子会给他的改变这么大,甚至到了烽火戏诸侯的前夕,他都无怨无悔。

那天纳兰逸尘刚刚从厨房里拿了几个包子去喂鱼,他是故意选那种很大的包子,肉很多,因为他想,看那鱼的嘴巴这么小,包子这么大,应该一下子就可以胀死吧,那么晚上就可以吃鱼了。

而其实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他手中的包子是神仙坊的包子,一个包子换十条鱼也够了,并且,他们家里吃的鱼,只吃鱼翅和鱼唇。

可是这个时候的纳兰逸尘只是觉得好玩,所以他还是觉得很有意思,在他把一个包子全部扔进去也没有看到一条鱼被胀死的时候,他就开始难过了。

他觉得这鱼实在是太能吃了,还要再拿包子才够,可是,在那个时候,在他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他就见到父亲纳兰羽手中牵着一个小女孩走了过来。

那小女孩两岁的样子,可是在那么小的年纪,就让这个还分不不清男女性别的纳兰逸尘愣住了,因为这个小女孩是在是太漂亮了,不仅仅是她的亲娘乳娘没的比,就是那些精致的布偶玩玩也不能漂亮成这样。

他觉得自己有些发傻,然后就见到纳兰羽笑了笑,“逸尘,这个是兰蔻,会在我们家里住一段时间的哦,你要跟她好好玩。”

陪这么漂亮的小女孩玩沈落雁当然乐意,就算让他十天不来为喂鱼他也答应了,可是没有想到,那小女孩却说,“我不跟你玩。”

“为什么呢?”

“因为你身上好脏,还有味道,我不喜欢跟这样的男孩子玩。”

因为兰蔻的这话,让还是小孩子的纳兰逸尘就深受打击,他回到乳娘那里的时候,马上就吩咐要用热水洗澡,然后足足洗了三大盆水,才觉得自己洗干净了。

之后吃了晚饭他又去找兰蔻,可是没有想到小小年纪的兰蔻居然不让他进门,纳兰逸尘道:“你怎么了哦,你说我身上脏,有味道,我认真洗了呢,现在身上没有一点味道了,不信,你闻闻。”

“哼。”兰蔻还是不让进。

“我又怎么了啊。”纳兰逸尘真的想跟漂亮的小女孩玩,委屈的道。

“因为我看你好像有点傻,我不喜欢跟笨笨的男生玩哦。”兰蔻笑笑,飞快的把门关上了。

“兰蔻,你说我。”

“是的,我就是说你了。”兰蔻躲在门后大声道。

“你不要嫌弃我好么,不然我会难过的。兰蔻,我从今以后会很努力很努力的读书,很努力很努力的读书的,你让我进去好么?”纳兰逸尘求道。

“不呢,不呢,我爹爹说了,男孩子不能娇生惯养,你看你的样子,将来能做什么呢?你又不能保护我,我才不和你玩。”兰蔻若有其事的道。

“我一定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就算我死了我也会保护好你的蔻儿。蔻儿,我喜欢你。”纳兰逸尘很认真的道。

可是到了最后,纳兰逸尘还是没能进去,这一个事情,给了小小的纳兰逸尘一个很大的打击。

兰蔻是在三天之后离去的,可是从那之后,纳兰逸尘果真变了,变得让纳兰羽都觉得有些接受不了了。

因为他竟然会主动要纳兰羽请老师和武师,他说他要读遍群书,一定要考个状元。然后还说一定要武技万人敌。

可是当纳兰羽问他为什么时,纳兰逸尘却死死的咬着嘴唇不说话。之后纳兰羽也不问,儿子有这样的变化他当然是很欣慰的。

当即请来最好的私塾先生和武师,来教授纳兰逸尘的学习和武艺。而纳兰逸尘的天资也高的让人望尘莫及。

三岁那年,一场荣都著名商人的交流会在纳兰府举行,涉及到一个中转仓库的问题时,纳兰羽一直举棋不定,可是没有想到,暗中的纳兰逸尘却对他说,“父亲,如果您想把生意做大到*,想日进斗金的话,你就不要犹豫了。”

这个时候纳兰逸尘三岁,语惊四座。而果然,在并购了那个仓库之后,以后的粮食布匹方便周转,后来的纳兰家用日进斗金来说一点都不过分。

这之后,纳兰逸尘渐渐声名鹊起,很多人都知道纳兰家有一个天资聪颖的儿子,而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时候,这个纳兰羽的儿子,五岁那年,居然七步成诗。那诗在当时还小小的引起一阵旋风,百家刻录,以期给自己的孩子无限勉力。

接着,纳兰逸尘一股作气,十一岁考中进士,成为历届,年纪最小的进士,这个时候,连朝廷都惊动了。特别是当十四岁的纳兰逸尘摘的状元,站到皇帝面前的时候,皇帝觉得自己一下子中兴有望了。

之后世人夸奖纳兰逸尘,简直就是要用无所不能。而更令人发指的是,不管你离纳兰逸尘多近,你都闻不到纳兰逸尘身上的味道。

仿佛他从出生开始,身上就没有味道一般。而只有纳兰逸尘知道,这个,是因为兰蔻当初的一句话让自己变成这样的。

可是,这世上之人都不知道,纳兰逸尘的变化,不过就是因为当初兰蔻的两句话而已。这两句话,改变了纳兰逸尘的一生,也改变了兰蔻的一生。

再次见面是十二年之后,那个时候,纳兰刚刚中进士,然后,兰蔻跟着父亲来道喜。

第二次见面,纳兰逸尘这个时候已经不是不知情为何物的小男孩,他自然知道,那个笑起来倾国倾城的女子,对自己的一声,究竟有着怎么样的意义。

那些年少时候说过的话,兰蔻过来问他,到底还算不算数,纳兰逸尘一时觉得呼吸急促,紧握着拳头道,“当然算数。”

“好。”兰蔻嫣然一笑,颠倒众生,这个时候,纳兰逸尘的眼睛也花掉了。

这天晚上,兰蔻跑到了纳兰逸尘的房子里,他们睡在一张床上,当然,什么也没有做。

纳兰逸尘问兰蔻,“蔻儿,你想成为什么样的女子呢?”

“嗯,当然是向历史上的褒拟,倾国倾城,红颜祸水哦。”

“那我岂不是要做周幽王啊。”

“当然,如果你做不成周幽王的话,那谁给我一个天下,让我烽火戏诸侯啊。”

“可是……”纳兰逸尘满脸通红。

兰蔻看他一眼,“我告诉你,如果你做不成周幽王,我就不会嫁给你。”

这话之后,二人一夜无言。

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纳兰逸尘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可是,就算是知道,他还是要试试。

因为他知道,兰蔻不嫁给他,自己这一生所做的努力,就将变的毫无意义。

而那个时候起,纳兰逸尘就请投三军,参加当时的一场对外夷的战争。那场战争,因为皇上对形势估计错误,泱泱大国到最后竟然成了以卵击石的卵。

并且,一天晚上主帅去偷袭的时候,被擒住了。当时敌军自报是大军百万,可是,纳兰逸尘在听到主帅被擒住的消息后,当夜出发,绕敌营,探敌情,三进三出,终于在自己也受伤的情况下,把主帅救了出来。

而那个主帅,也就是捕手的父亲。这就导致后面的捕手也心甘情愿为了纳兰逸尘赴死。

这事一出之后整个大荣都震动了,他们都觉得大荣出了一位百年难得的少年将才,可是他们却忘记了,这位将才,是以文官状元出身。

这一次,皇上问纳兰逸尘需要什么赏赐,纳兰逸尘只说,希望,取兰蔻为妻。而这一年,兰蔻下嫁于纳兰逸尘。

而婚礼上,有刺客前来。那刺客并没有黑巾蒙面,因为他有足够自信可以斩杀一切猎物于剑下。

当时,人们一眼就认出那个刺客乃是天下第一杀手,晚逝。要在平时,纳兰逸尘绝对斗不过他。但是那天晚上,兰蔻握着纳兰逸尘的手,这让他觉得自己的幸福才刚刚开始,绝对不能就此而死。

只一剑,就一剑,晚逝的剑断,刚刚到纳兰逸尘的脖子边沿,而纳兰逸尘的剑,已经刺进了他的心脏。

秒杀晚逝,这事情一传说,纳兰逸尘简直就是神话里走出来的男子了。

可是,树大招风,盛名必毁。

也是这一次,朝中有人坐不住了,纷纷上书弹劾纳兰逸尘,鸡毛小事,可是皇上也知道,功高盖主,这是绝对难以容忍的。

也就是那个时候,因为兰蔻上街,因为美丽惊众的缘故,为一猥琐男骚扰,一气之下杀之,后来却是知道,那个人,是皇后的外戚,唯一的外戚。

这一下,算是事发,很多早就准备好了奏章的大臣在这一刻纷纷递上请命书,皇上趁机发难。一纸诏书到纳兰府。

上面的内容很简单,杀人者死,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赐死兰蔻。

而毒酒,要纳兰逸尘自己亲自喂下去。

纳兰脸色死灰,他那个时候,真的想把毒酒自己给喝了。可是他知道,自己终究是欠兰蔻一个烽火戏诸侯,自己在没有做到之前,绝对不能死。

……

“为什么……为什么?纳兰……”兰蔻悲伤欲绝的看着面前的绯衣纳兰逸尘,摇摇欲坠。

“因为那是你选择的路,不是我的……”冷冷的,纳兰逸尘道。他说话的时候嘴角的弧度几乎看不见。

“哈哈……我早就说了你懦弱,却没有想到你会懦弱成这样……”兰蔻悲极反笑。

纳兰逸尘的眉目纠结,叹了口气:“蔻儿,随意你怎么说吧……”

天纵之才,世外之客。

东家有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肤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

原来不过,草包一个。

纵使我可比褒拟的千般万般,你始终还是做不了周幽王,到底是我不值,还是你没有烽火戏诸侯的勇气呢?

兰蔻说完这话,满身风华仿如刹那间全部敛了回去,脸上眉上,全部死气沉沉……

“蔻儿……”纳兰逸尘的眉目纠结出了一片翳影,想是内心挣扎的厉害。

“干嘛?”

“皇上有旨,你必须死,你知道的,我不愿意,因为你是我最深爱的女子,可是,我没有办法。”纳兰逸尘道。

“我知道,家族,在你心目中始终是大过我的,即便你会说,我是你……最深爱的女子。可是是不是这样的呢?”兰蔻眼中慢慢流露出绝望之色。

兰蔻说完,抢过纳兰逸尘手中的杯子,缓缓喝下。就算是喝毒酒,她也喝的风华绝代,举世无双。

倒下的那一个刹那,是在纳兰逸尘的怀里。可是兰蔻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纳兰逸尘之所以没有自己死,是因为他一直记得,他欠兰蔻一个烽火戏诸侯。如果他做不到,兰蔻就是白死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纳兰逸尘开始暗中筹划造反……

……

很多人都觉得纳兰逸尘是一个神话一样的人物,觉得他的聪明才智,他的武功,都是惊艳人寰,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纳兰逸尘这么强势的男人,却原来是一直生活在一个女人的阴影了,他做的一切,全部都是为了这个女人做活着,为了她,出将入相,为了她,积极的为自己的定江上做准备,为了她,他就算是在死的最后关头,也当着全大荣百姓的面,给了她一个烽火戏诸侯。

纳兰逸尘是本书的第一个悲剧人物,也是唯一的一个悲剧化的男人,但是,对于他,某朝却是喜欢的要死要活,所以我才会让他站着死,让他在死之前圆满了烽火戏诸侯的这个梦。

因为,他这样的爱情,就是我想象中的那种世外桃源氏的爱情。

为卿烽火戏诸侯。

这个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魄力呢?

朝歌喜欢写极致的人物,而兰蔻和纳兰逸尘两人都是极致,一个极美,一个极骄傲。

他们都死于爱情。

但是正是因为他们的爱情,才会有沈落雁的故事,有卓王孙和御璟的故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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