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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

春节既热闹又短暂,很快就迎来了三月,天气开始暖和,但也时不时开始有回南天。衣服完全晒不干,只能在烘干机里烘干。

“想念!”我在衣帽间里大声叫他,“你的衣服干啦,可以穿了。”这件小外套是浅粉色的,我超超超喜欢,因为想念穿着它会显得更粉嫩、更小正太了。

想念走过来,看了看,要把外套塞回柜子里。我拦住他,说道:“你下午不是要去上课吗?穿这个出去。”想念开学了,晓忠也是。

“不穿。”崇想念居然不干,“我不想穿,幼稚。”

幼稚?我教育他:“你知道什么?有些男人穿粉色就是好看,还更MAN呢。”太没审美力了。

想念拍掉我的手,哼哼道:“反正我穿了绝对不MAN,幼稚死了。”不由分说,把外套塞进了衣柜里头,砰的合上柜门,还白了我一眼。

这个白眼有风情,我乐了,追着他出了衣帽间,问道:“怎么了嘛?”反应这么大?不就是一件外套吗?

他甩开我的手,气哼哼的样子。“没怎么。”

没怎么?我脑子里一转,想到了什么,扑哧笑了:“想念,是不是有女人看你嫩嫩的就搭讪你?那是你本来就长得嫩啊,不能全怪衣服。”我估计不是搭讪这么简单吧?他碰到这种事情多半不说话,肯定被猛女百般调-戏了。

崇想念猛然转身,一把抱住我,恨得牙痒痒的样子:“我都快二十二了,很快就要和你结婚,到时候我就是个男人,要承担家里的责任,我怎么还能装嫩啊?”

这话说的真是动听,我搂着他的脖子,色-迷-迷地盯着他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崇想念,变了哦。原来那个小正太一样的脸蛋居然开始慢慢起了变化,脸颊没那么圆润了,连眼神也不太一样了——哎呀,长大了呀,成熟了哦。看看那神态,居然有点妖孽的意思了。

我看了半天,想念笑了:“阿兰是不是觉得我很好看?越看越喜欢?”

我点头,心直口快:“想念,你好像变得有点男人味了。”

他立刻点头:“就是,所以我不要穿那件外套了,是不是啊阿兰?”

我踮起脚尖,撅嘴亲他。

可才亲了一会,床头的电话就响起来了,我只能伸手去接:“喂。”谁呀?怎么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

晓忠的声音让我打了个激灵:“我。”

想念察觉到了,疑惑地看看我,忽然翻了个白眼,走开了。我没法,只能站在原地接电话:“怎么了?”晓忠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没心没肺的没感情,但是听惯了也就觉得还蛮——性感。

我莫名地想到了跟他在一起的那些混乱不堪,居然有些紧张起来。偷瞄一眼想念,他在收拾东西,大概是要去上学了。

“我打搅你和崇想念了?”房晓忠哼了一声。

我嘿嘿笑,很尴尬。“没有。”当然有,但是我不能说,不然他一定会找机会折腾死我。仔细一想起来,好像蛮长一段时间了,每次我和崇想念气氛很好的时候晓忠都会打来电话。

“广州是不是回南天了?”晓忠问。

我随意答道:“嗯,是啊,有段时间了。”他去北京上学了,平时联系也不是很多。晓忠不喜欢发短信,从来都是打电话,有时候打过来,随便聊了两句就挂了。我经常莫名其妙,不明白他来这个电话什么意思,不过倒是很符合他莫名其妙阴晴不定的性格的。

看一眼崇想念,他在收拾东西打算去上学,我想和他说说话,可是他不看我。唉,又使小性子了。即便他开始成熟了,依然还是会在我这使性子。我盯着他,看他收拾了东西,看都不看我。

“你发什么呆?”晓忠的声音传过来,怪里怪气的。

“啊?”我回过神,“嗯……没事。”想念出去了,关门的声音很大,又在耍脾气了呢——他只要知道晓忠给我打电话就会这样,而我由于做贼心虚,也不敢说什么。

冷不丁,电话那头的晓忠冒出这么一句话:“来北京玩吧。”

我有点莫名其妙。“啊?去北京?不去,你要上课,又不能陪我,我也进不去你们学校和你呆一起,有什么意思?”我还有话没说出口,那就是,我丢下想念去北京,他不气死才怪呢!

房晓忠这个混球一句话就揭穿了我:“你怕你的想念知道了,跟你闹吧?”

我干笑:“还是你聪明。”

“很简单啊,”他的声音很惬意,“他忙起来的时候,你过来不就行了?说不定,他会两三天不回家。”

“你怎么知道?”不过说起来,想念最近似乎事情很多,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也从来不问。哦,就是爸爸和傅云翔,似乎也有点——怪。怎么说呢?就是,他们太忙,忙到让我觉得不是很正常。

即便是能见上面或者聊几句,我也总觉得不太正常,傅家,有种很奇怪的气氛在涌动——也许不过是我的错觉。是吗?

“我什么都知道。”晓忠在轻笑,“你看着办吧,如果崇想念不在,你就过来。我晚上可以陪着你,白天,你乖乖睡觉就好了。”

我听着不对劲,问道:“什么叫做白天我乖乖睡觉?我又不是猪。”

“你当然不是猪,我的意思是,你晚上累了,白天当然要休息。”

我反应过来,有点脸热。

你说房晓忠是不是个魔?他说想念会忙,想念就真的忙开了,头天晚上就没回来,不知道去哪里,只简单告诉我他不回家里睡觉。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睡梦里,他回来了,把我吻醒,说他要去法国几天,外婆那边有些事。是什么事,我不知道,也不好问,我还记得自己不受他家里欢迎的事情呢,哪有资格问那么多?

当时我躺在床上,犹豫了会,问他:“想念,你最近很忙哦?”

想念摸摸我的脸,说道:“嗯,学校也有些事情。好了,我要走了,你这几天自己照顾好自己。”

他来去匆匆,我都没法问得更多。但说实话,我不信他说的。学校的事情?不可能吧,他能有什么事情?肯定和他的那些事情有关,只是他不愿意告诉我。其实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肯说,我又不会去管着他,我也管不了。

我想了很久,只有一个结论——他不愿意我知道他在忙什么,或许是不想我和爸爸提起。至于他不愿意爸爸知道的原因,也许有一个“原因”比较有说服力,那就是爸爸想制住他,而他要拼命脱离这掌控,这样的剧情永远不可能避免。我不去深想,也不去想到底最后会是谁获胜,我只是在期盼着结局能够有六分的完美——不需要十分,只要六分——反正,我会在将来嫁给想念,他拥有的,多少也是我拥有的吧?只要婚姻还在,只要他还在爱我,我就能让傅家多少也有份,对吧?

天真的傅兰兰啊!

我最终还是来了北京,晓忠这个家伙,念书一等一的厉害,可是又不见得他有多么的努力。比如现在,他就跑出来了,陪着我吃饭。我故意掐他的手臂说道:“不好好念书,要罚!”

他居然甩开我的手,作势要起身,说道:“好,那我回去了。”

“别!”我赶紧拉住他,这讨厌的人,就知道故意吓我。

晓忠笑了,这一笑,真是迷死人。可只是一转眼,他又板起脸皱起眉头,说道:“阿兰,你就那么喜欢吃这道菜?”

他看着面前的酸笋,很不喜欢。我开心地笑了,故意夹了菜到他的碗里:“你也吃嘛,很好吃的。”我知道他不喜欢,闻着这味道也不喜欢,我就是故意的。

他立刻把碗拿开,顺便瞪我一眼。我不惹他了,自己吃了起来。没错,这里是金孔雀,我只要来北京,一定会来这里吃这道菜。这里不是多么奢华的地方,但我爱这里的小家碧玉,我本身也不过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孩子,即便我后来被接到广州,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我的本质依然是小家子气的。

我的骨子里,永远是个坏孩子,而不是大户人家的闺秀。

但是晓忠和我不同,他是金贵的孩子,他爸爸房明忠又那么宠他,要什么有什么,他从来不需要容忍什么,更不需要陪一个女孩子来这样的一个地方吃一道他根本不喜欢的菜。所以,我明白我该知足了。

转头看晓忠,他在随意扒拉着碗里的菠萝饭——他的嘴太挑了,不是特别合意的都不吃,就算吃,也是匆匆吃了了事,只是稍微填饱肚子。他低着头,垂着眼帘,眼睫毛很长,这张侧脸能让女孩子着魔。就是这样的晓忠,在顺着我,在宠着我,虽然他经常做出一些让我又气又恨的事情,但依然不能否认他对我的宠。这样的宠,与傅云翔和崇想念不相上下,何况,他不会背叛我——我就是认定了这一点。

房晓忠,他永远不会背叛我伤害我,对的。

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抓他的手臂,出声了:“晓忠……”

他放下筷子,转头看我,不说话。

我抓着他的手臂,隔着衣服我能感受到他的温度;我看着他的眉眼,我能看到他对我的宠;我越抓越紧,像是在抓着我的爱人。

我失了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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