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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故事

小茗的脸和我第一次靠的这么近,她恬恬的一笑,在我耳边悄悄地说出那两个字。

我的耳朵和肩膀像触电了一样,小茗看着我飘飘然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她说:“很舒服吗?”

我喃喃到:“没有什么,比这更好了……”

她心满意足的爬回副驾驶,然后对我说:“明明是个男人,身子软的像没骨头一样。”

“拜托,还不是害怕弄疼你。”我说到,然后过去捏了捏小茗的脸,她不好气的看着我,差点又坐到我身上来。

“哼!我也不想犯错误,你快点开车吧。”她看向窗外,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但是我知道的是,她想象的东西里,一定有我。

我继续开车,说实话,这汽车挺好的,这几天一点问题都没有,父亲的面子也太大了吧。

“讲个故事吧,默默。”小茗向我撒娇。

默默,怎么不叫无闻啊,我在心里吐槽着,但是还是接受了这个称谓,然后我对她说:“想听什么故事啊?”

“有没有你瞎编的故事啊,也就是说,不存在的。”小茗说,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想听这样的,但是我还是回答她了。

“有一个曾经写的故事,基本没有什么是真的。”

我看向远方,说不定路尽头也和我的故事一样不真实。

……

我的朋友很少,但这并不奇怪,因为我所谓的朋友,是那种像伯牙和钟子期的高山流水,所以很少。而我的哥们只有一个,那就是c君。

之所以把两者区分开来,是因为我觉得它们还是有区别的,前者会帮助你,愿意帮助你,但很理智,不会帮你去干抢银行这样的勾当,但后者就不一样了,他们不但帮你,还愿意帮你做傻事,哪怕你要毁灭世界,他们也只是愣一下,说,好,那我们就一定要好好学习了,等学了相对论,然后就可以造原子弹了......

不知道你们听见c君这个称号时想到的是不是戴着金丝眼镜的阳光男孩,其实不是这样的,c君是个女孩子,虽然也戴眼镜,但却没有什么斯文的气质,当然,如果你对她来说是那种陌生人,你有可能会觉得她一个十分文静的女生,但学习过马克思主义我们应该知道,要透过事物的表面去看它的本质,没错,c君是一个会在陌生人面前克制,而在熟悉的人面前放肆的人,至少曾经是。

我想c君卖的最多的文具应该是橡皮,因为只要一上课,她的美工刀就不会停,不管那节课是无聊,还是精彩,也不管同学们是睡成了十八罗汉,还是正在专心致志,c君都坐在那里削橡皮,仿佛整个世界都与她无关。我时常庆幸着,好在现在不是奴隶社会,好在就算是奴隶社会,我也不一定是奴隶,c君,也不一定是奴隶主,不然搞不好哪一天,c君桌上的橡皮渣就会变成人渣,其实放在现在来说也不一定,上面不是说过了吗,我们还要毁灭世界呢。

c君还很喜欢狗,但她不是那种称自己养的狗为儿子,呼养自己的父母为孙子的那种人,c君是真的爱狗,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c君的真实绰号,她的绰号是老跳,我不记得这个绰号是x小姐创造的,还是谁了,不过老跳这个绰号形容c君简直是恰如其分,天衣无缝,由此可见c君是个活泼的人。我知道,你们现在要说了,c君的绰号管她爱狗屁事呀!别着急,现在我来公布c君养的狗的名字,那只狗叫小跳。

现在知道了吧,c君喜爱狗的程度。其实我想说的是,宠物这种东西,只要不是到了我人生的最后几年,我,是绝对不会养的,因为人活百年,狗,才活十年,你把它当儿子一样去宠爱,难免白发人送黑发狗。而且不养就不养,养,一定就要养好,因为不管你对它是不是真心的,它,对你都是真心的。

c君是个遵守法律的人,既然国家没有对狗进行计划生育,那么,我就任其发展,结果,就弄出了一大堆小小跳,天杀的c君,居然送我一只,万般无奈,只有躲在被子里一个人哭,好在最后小小跳被我送到了外婆的乡下了,外婆很喜欢,就是觉得狗太小了,没有能吓住小偷的威慑力,不过也没有亏待小小跳。

再后来,小小跳失踪了,我伤心过一阵子,但一想又觉得幸运,幸好小小跳失踪了,我可以认为它去了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或者偷吃了穿山甲的何首乌当了神仙,亦或者,它被死神阿努比斯收做了徒弟,等哪一天我快要死了,它还可以给我加二三十年的阳寿......不管怎样都好,失踪,至少不代表死亡。

c君就没有我这么幸运了,小跳死后,她再未养过狗,就像我再未养过狗一样。

我知道,你们又要耐不住性子来骂我了,tm的说了大半天,那个题目上的和前文疑似给c君取绰号的x小姐到底是谁呀?而我还是那句话,不要着急,慢慢来。

x小姐是一个我最不想提起的人,但c君觉得她们是好朋友,x小姐,是我们小学时的班长,但她并不是一直都是班长,是因为前任班长犯了错,而x小姐有十分会为人处世,所以,我就不多说了......

x小姐曾经问我们男生,谁手上的青筋最多,我便回答,一样多。

她的脸色变了一下,又说,我说的是,谁的可以更明显看见。

于是男生们鼓足了劲,死死的捏住拳头,希望自己的青筋蹦起。

我只觉得好笑,把手往她面前一挥,说,看,作家的手。

她不屑的一笑,作家的手!

时至今日,像起她的表情,我都有一种想要犯罪的冲动。但基于c君,又不敢发作,所以我写下这篇文章,只是为了用我这双作家的手,给她几耳光。

c君和x小姐互相在对方的手链上刻下自己的名字,c君很开心,但就和养狗一样(我并不是说x小姐能和狗相提并论,但有的人,还不如狗。)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觉得这句话简直把朋友之间的关系描写的淋漓尽致,朋友就是你吃我的,然后我吃你的,互相伤害,再互相安慰,最后再一拍而散。

那些人形容小学毕业,是这么说的,一次考试,考散了一群疯子,我曾经只觉得好玩,觉得好笑,但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看见这句话,我却有种想哭的感觉。那天毕业考试,c君和x小姐玩真心话大冒险,两个人都输了,c君抱了我,x小姐,抱了她的同桌,那是我第一次与c君相拥,也是最后一次,毕业会上,c君哭了,我没有哭,但比哭了还难受。

到了初中,c君没有和我同班,x小姐却和我一起,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再联系过c君,最近找朋友问了一下,知道了她们之间已无情感可言,所以,在这里,我真的想骂人。

过了那么久,直到现在,每一次,我在大街上看见扎了马尾辫,眼睛很明亮的女孩,我就会忽的想起c君,而眼前的画面,是她抱着小跳,在削橡皮的样子,我对c君的印象,也就定格在这样的画面上。

有的人真的不如狗,但狗肯定不如人,那么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做一点像人应该做的事呢?

对吗?x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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