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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仇恨的种子

芙兰一行人在塔尔塔罗斯的地盘里又待了一段时间, 听说死神实在搞不定冥王派下的任务, 舔着脸偷溜回冥府找睡神哭诉,好不容易在睡神的帮忙下说服厄里斯去地上帮他完成油画。

即便同是冥神,又是尼克斯的儿女, 死神对厄里斯也是怕怕的,这位女神相当地神经质, 最喜欢挑起纷争,看谁都不顺眼, 对她只能顺毛摸, 偏偏修普诺斯就是有本事和每一个冥神和平共处,这是塔纳托斯最佩服的一点。

厄里斯的性格虽然不好相处,但神力是一等一的强大, 脑经也十分好使, 多才多艺自不待言,毕竟纷争女神是干挑拨离间的工作, 认真起来比雅典娜的洗脑功夫更强。

有了厄里斯的友情支援, 死神总算能专心办理搬家事宜。

不过要是会乖乖听话,那就不是厄里斯了。看在修普诺斯的份上,油画她会画,不过圣战她也要玩一把,憋在冥府那么多年, 脑子都要生锈了。

得知厄里斯又往人间扔金苹果找附身对象,塔纳托斯就差丢脸地哭起来。

厄里斯好可怕的说,本来圣战就很乱, 她也参一脚,岂不是又要来一场众神之战?上次的特洛伊战争让人间的死者骤增,差点没把他累死,现在人类的世界科技发达了,厄里斯的纷争种子能散播到更远的地方,死亡名单岂不是会更厚?

他实在应该该跟着修普诺斯一起回冥府才对的,早年哈迪斯陛下就发话,要他一个人承包勾魂的业务,就算他要参与圣战,等圣战完了累积的任务还得他去做,不可能有任何侥幸逃掉本职工作。

呜呜!冥王陛下整一个工作狂,在工作问题上死认真,真令人受不了!这样下去,他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去找芙兰啊?!

换上标准装备的哈迪斯战力非同凡响,他再也不拿剑跟雅典娜死磕,考虑到自己还披着亚伦的马甲,为了不让天马、萨沙的存在影响到亚伦的灵魂,他索性站在远处挥舞双叉戟,强力大范围群攻法术一个接一个往圣域扔。

冥王发威是相当可怕的,第一个法术过去,圣域人口起码减少一半,后来雅典娜及时反应张开结界也没能撑多久,在哈迪斯绝对强大的神力面前,她的结界就像一层薄薄的玻璃,挨上两三下就破碎了无痕。

直到圣域在一阵狂轰滥炸之后变成废墟,几乎感应不到除雅典娜之外的生命气息,哈迪斯才冷哼一声飞走。以前的圣战真是浪费时间,那些圣斗士不过是人类罢了,雅典娜装纯扮弱,哪里能扛得住他的神力,雅典娜穿上神衣进入战斗状态才勉强能做他的对手,前提是他不用隐身帽。他没兴趣跟雅典娜磨叽,他的目标是——宙斯!

在哈迪斯出现之前,雅典娜已经派人准备船去星之魔宫,一群白银圣斗士去寻找并修理年久失修的飞天大船,同去的还有狮子座黄金圣斗士雷古鲁斯,主要是防止冥王军偷袭。

水瓶座的笛捷尔和天蝎座的卡路迪亚则前往亚特兰蒂斯,寻找海王的遗产奥利哈尔刚充当飞天的能源。

此外双鱼座雅帕菲卡、巨蟹座马尼戈特、金牛座哈斯加特、处女座阿释密达以及教皇塞奇均已牺牲,射手座希绪弗斯至今仍是植物人,由于没能打破死亡森林的结界,塞奇的孪生兄长白礼并没有进去封印睡神,山羊座艾尔熙德也没和梦幻四神战斗。

倒霉的是奥利哈尔刚连同波塞冬的神识一并成了芙兰的补品,如今亚特兰蒂斯被水魔占领,贸然跑过去的笛捷尔和卡路迪亚同样落入水魔贵族的手里,有去无回。

没有能量的船哈迪斯根本不在意,厄里斯便顺手把那一块划为自己的游戏场地,她生平最喜欢破坏团结。有难同当,有福却未必能同享,只有在清苦到只剩下友谊的情况下人类才会完全信任另一个人,因为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再失去,一旦有了追求幸福的权利,要分化他们其实很简单。

作为冥神,看得最多的就是人类死后的罪名,对人类的劣根性尤其了解,那也是其他智慧种族共有的弱点。

冥神尤其知道人类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害怕什么,然后针对他们的性格施以惩罚。聪明的厄里斯更加善用精神弱点挑起纷争。

雅典娜的手下看上去格格正气凛然,能够为女神舍生忘死,这要归功于雅典娜高明的洗脑手段,男人尤其容易被大义一类的东西所迷惑,认为自己的牺牲是拯救世界,不如索性成全了他们那可怜的愿望。

厄里斯的手法很简单,她总是精于用不起眼的小物件激起人性的猜疑。

爱美是女子的天性,所以她用一颗精美的金苹果写上暧昧不明的一句话,挑拨了三位高贵的女神闹了一场婚礼。

可是这次的对象是一群男人,金苹果那种东西肯定吸引不了他们的目光,所以厄里斯这次准备的是一把雕刻精美咒文的小匕首,上面写着“战斗成就英雄”。

这些人不是想要当拯救世界的大英雄吗?那把匕首杀死越多的生命,就能赋予持有者越强大的力量,所谓的生命不仅限于人类。

在厄里斯的安排之下,那把匕首被一个叫尼尔杂兵“偶然”捡到,一开始尼尔没有在意那句话,只是看匕首精美,看上去有些历史价值,刀锋寒光依旧,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里又找不到失主,便自己收起来。

直到当天晚上起夜时遇到野生的狼群袭击,尼尔没把大件的武器戴在身上,只有这把看起来更像装饰的小匕首不知怎么地一直拿在手里,没多少战斗力的他居然巧合杀死一头狼,然后突然感觉到一股力量涌进身体里,刚经历战斗的疲惫顿时褪去,身体反倒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等回过神来,一群狼竟统统死在他的手里,他没有流一滴汗,反而体力充沛,这种感觉真的太美妙了!

狼群的吵闹声引来其他士兵,当看见一地狼尸和完好无损的尼尔,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连雷古鲁斯也夸奖了尼尔,尼尔冒着幸福的泡泡,他相信这是匕首的魔力,便把此事说出来,满怀不舍地想要把匕首献给雷古鲁斯。

雷古鲁斯拒绝了,东西是尼尔捡到的,应该尼尔留着,等主人出现再还回去。至于匕首的奇妙功效,雷古鲁斯拿着匕首挥动几下,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认为应该是尼尔的心理作用。

尼尔和多数人一样崇拜黄金圣斗士,但他不认为匕首使自己变强是心理作用,尤其是杀死一个对手的时候,匕首真的能够赋予他力量,以前的他根本不敢想自己能载短短几分钟之内干掉狼群。

后来尼尔又偷偷跑到附近找其他动物试了几次,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强了,杀的对手越强大,他能得到的力量就越多,这样下去,成为英雄不是梦!

尼尔的朋友看不下去,那些动物是无罪的,他指责尼尔滥杀的行为太过分了。

一次两次,尼尔也下定决心不再用那把匕首,但是匕首一离手,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力量仿佛在一瞬间被抽去,他又变回那个弱小的杂兵。

不,在尝试过拥有力量之后他承受不住失去的空虚,大不了他不再出去滥杀动物,只把匕首戴在身上……

想法很美好,然而只要他一个人外出,一定会有一群凶猛的野生动物围上来,他也习惯性地抽出匕首开始展开屠杀。

最后,尼尔发现周围的伙伴看他的目光渐渐变了,从劝谏到排斥,不愿再和他说一句话。那些圣斗士大人都忙着船的修理工作,没有太多精力去注意杂兵们对尼尔的排斥。

尼尔一个人默默忍受孤独,他的内心挣扎了好几次,最终决定把匕首放回最初捡到的地方。

不料走到那却发现一个老人家,虽然须发雪白,一双眼睛却犹如神鹰般锐利,锋芒毕现,一看就是个饱经考验的强者。

那位老人家告诉尼尔,他是那把匕首的原主人,匕首是他的家传之宝,是一件神器。年轻时他也靠着匕首得到强大的力量,而后被自己昔日的好友排斥,好几次他几乎崩溃,却坚持下去,最后他发现自己的坚持是值得的,有了力量他才能保护自己需要保护的人,他终于成为了英雄,看到了更加宽广的前程。

他说,那些人是妒忌,原本也是杂兵的尼尔突然有了力量,那些人依然是杂兵,所以他们妒忌尼尔的好运气,刻意排斥他,如果尼尔不要匕首,那他就永远只能当个默默无名的杂兵。

尼尔想着自己得到力量之后,视野突然开阔了,原来他也是可以成为英雄的……

老人说,他老了,但他没有儿女,匕首恐怕要蒙尘,既然尼尔捡到,可见是和尼尔有缘,他就把匕首送给尼尔,日后尼尔用它斩杀冥王军,也是为民除害。

尼尔一听,觉得有道理,女神的战士应当以保护世界和平为己任,可是冥王军太强大,圣斗士大人碰上也很危险,如果能获得与冥王军对抗的力量,就算孤独一生又何妨!

辞别了老人,尼尔握紧匕首,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在尼尔的背后,威严稳重的老人身影变得模糊不清,褪去法术,站在原地的赫然是纷争女神厄里斯……

尼尔回到营地,又开始过起前几日的狩猎生活。随着他带回来地猎物越来越多,他身上的血腥味也越来越重,很多人都在说经常半夜听见野兽的悲鸣。

终于有一天,尼尔的朋友忍不住趁他睡觉的时候偷走了匕首,他希望尼尔可以变回以前那个正直善良的年轻人,于是趁着黑夜想偷偷找个地方埋了那把匕首。然而一走出营地,匕首上的血腥之气马上吸引来一群野兽,他也有了和尼尔一样的经历,不同的是,他还打败了一个躲在暗处预备偷袭的地字辈冥斗士。

看着冥斗士高大的躯体在面前倒下,感受着体内突然充沛的力量,听着耳边同伴们的赞美,再想想尼尔说过的英雄论,他突然舍不得放下这把据说是神器的匕首,却没注意到尼尔看他的目光透着冰冷。

暗处的厄里斯阴森森微笑,仇恨的种子,成功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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