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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三十六局 没有记忆的我们

[身处陌生环境,永远不要放松警惕,因为你不会知道,来者是敌,还是友。]

一只毛茸茸的可爱小白兔。

好吧,现在看起来只不过是虚惊一场。

五人之中,风芷静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不过,尘十羽、墨千珑、云末、墓初四人却依然高度集中精神。

因为尘十羽和云末两位男生皆拥有出色的灵魂感知力,所以他们能够感知得到小白兔的后面还有不少人正往己方走过来。

况且,来者的等阶最低都在凡天境巅峰,最高的甚至处在了玄天境高阶。

而墨千珑与墓初两名女孩是由于直觉,方才并未曾放松过警惕。

这是女性天生具有的第六感吗?

不,并不是!

那是一种战斗的直觉。

她们察觉到了,小白兔后面的人。

而且来人挺多,一旦确认是敌,一场战斗怕是不可避免。

“嗖——”

只见得小白兔犹如一阵“兔旋风”似的,一下子跳向了五人中的墨千珑。

墨千珑似是无意地看了小白兔一眼,竟是伸出白皙双手接住跳来的小白兔,并将小白兔抱在怀中。

便是此时,有一帮人从林间走了出来。

为首之人,是一个身穿青衫的少年,薄荷绿色的披肩中发,尖尖左耳扣着的一枚亮银色耳钉。

他相貌堂堂,如刀削玉砌似的面庞上,一双奇异玫红色眼瞳。

他,正是这帮人之中等阶最高的。

一开始,他正将墨千珑抱于怀里的小白兔盯着看。然后,他瞳孔一转,即时注意到了在她旁边的尘十羽。

“哟,我当这是遇到谁了,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雷光王者尘十羽。”

“你就是落霞公会的副会长清水连影?”

尘十羽之所以知道清水连影,是因为温妮曾让自己了解过一些落霞公会的信息。

在当中,就有清水连影的相关信息。

如此,此时此刻在清水连影后面的一帮人,便都是落霞公会的成员了。

“正是本人。当初,如果不是我没有参加公会大赛,你认为你有机会赢会长?”清水连影邪笑着,双臂环胸,开口说道。

尘十羽淡淡然地启唇道:“哦,你的意思是说,你比你们落霞公会的会长更厉害。那为什么你不去当会长呢?”

清水连影仍然在笑,说道:“会长?我对这个位置兴趣不大,我所感兴趣的,是提升自己,战胜对手。不瞒你说,我带人来魔幻森林是来采灵草以助我们落霞公会之人修炼的,岂想被一只小兔崽子吃了两株灵草。我们正追着它,却不料,因此你我能够在这里遇到。既然这样,不如你和我打一架吧。”

“没时间。”尘十羽十分不给清水连影面子,直接甩出了此三个字。

如若换作是当时的夜皇千葬,那他是不会给尘十羽任何拒绝的机会。二话不说,直接动手。

但,清水连影不一样。

他俊脸上笑意更是浓了几分,说:“好,现在你说没时间,我们可以暂时不打。只不过,虽然你退会了,但如今旭日公会连人都招不齐。想必,公会里面应该有人找你参加这一次的公会大赛吧?比如,以前所有公会公认的头号美人温妮。”

若说当初,尘十羽在公会大赛时,战斗常以速度取胜,故而有雷光王者之称,那么温妮便是于公会大赛之时凭自身的颜值,从此成为全部公会公认的头号美人,绝无之一!

说实在的,哪怕温妮有一天真的退出旭日公会,在外依然是不可多得的绝色大美女。

她的绝世容貌、完美身材、白莲气质,皆是很多女孩子怎么也不及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作为尘十羽的青梅竹马其一的荆雪沫,在面对温妮时强硬不起来的原因所在。

从各个方面来看,荆雪沫根本就比不上温妮。

至于身为尘十羽的青梅竹马之一的墨千珑,足够优秀也足够强大,方才比得上温妮。

可,实话来讲,不论别的,仅仅比美,温妮稳赢尘十羽的两个青梅竹马荆雪沫以及墨千珑。

然,尘十羽并不在意这些,只是无所谓地耸耸肩。

“所以呢?你是想要在公会大赛上打败我?”

“没错,就是这样。”清水连影故意走上前来,抬头仰视着比自己高上很多的尘十羽,讥笑道:“我很期待,你惨败在我面前跪下的那一刻。”

“只怕到时候会让你失望。”尘十羽低头俯视着比自己矮上不少的清水连影,淡然笑言:“别以为自己长着副一米八的脸,就有一米八的身高。你现在站在我面前,跟半跪着也没多大差别。”

“噗嗤哈哈哈——”

旁人大都忍不住笑场了,尘十羽这话讲得……还真是准确无误。

清水连影长着副一米八的脸,却没有一米八的身高。

“呵,怎么会呢?”

好歹我也有副一米八的脸,哈……清水连影难受想哭。

清水连影干笑了笑,只好摆摆手,再不多看尘十羽一眼,带着一帮人走开。

望着清水连影他们远去的身影,风芷静才说:“这清水连影说话的样子真讨厌,不过,十羽你说的那句话也是绝了。”

“同上。”云末与墓初双双赞同。

“十羽,你对他怎么看?”风芷静又道。

刚开始,尘十羽没有回答。

斯须……

墨千珑怀中的小白兔则冲着尘十羽眨巴着灵动的赤红眸子,看上去煞是顽皮可爱。

尘十羽看着小白兔,微微地笑了起来,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来,轻轻抚摸着它身上的毛。

“小兔子,你真应该多吃他几株灵草的。”

小白兔好像听懂了似的点点头,还张了张小嘴。

“噗嗤——”

风芷静扑哧一笑,墓初也是掩唇娇笑,云末更是捧腹大笑,墨千珑则微微一笑,士兵们亦是笑了起来。

尘十羽这话说得……可以的。

真是一句比一句绝!

“不过奇怪了,在魔幻森林这样的地方,怎么会出现一只兔子?”云末歪着脑袋,疑惑不解地道。“虽然我不是第一次来到魔幻森林了,但我可是知道,这里的兽类居多,动物稀少,最多见的动物也就只有鱼。所以说,这只兔子,应该是家养的,就是不知道它的主人是谁,怎么会这么粗心让它跑到这儿来。”

墨千珑用手抚摸着怀里的小白兔,淡淡地启唇道:“那是我家养的小白兔,它的名字叫小黎。”

“小黎……为什么我第一反应是盗王之王江晓黎。”风芷静弱弱地开口说道。

“盗王之王江晓黎鼎鼎大名,别说是你,连我都联想到了她。”尘十羽说:“不过,只是名字问题而已。”

“既然是你家的白兔,那它怎么会来到这里?”墓初道:“是来这里觅食的?”

“小黎是来找我的,它总是喜欢黏着我。”墨千珑说道:“你们不用管它,我会负责照顾它的。十羽,你不是说了要早些出森林吗?那就别在这里耽误太多时间,我们继续向前走。”

“好,走吧。”

步行数里路,时间似沙快速流逝,从指间划过。

良久良久,夜幕降临,天上繁星点点,一轮明月高高地悬挂着,洁白的月光洒落于尘十羽、墨千珑等人的身上。

赶了一天的路,中途还遇到几个不长眼的想打劫他们的森林猎人,墓初抢在众人前面,一个人上去三两下地搞定所有森林猎人,弄得森林猎人们都鼻青脸肿,哭着跑回家找爸爸妈妈了。

那一刻,众人呆若木鸡……

现在,众人来到一潭清澈得宛若明镜似的湖,每个人的身体都甚是乏累。于是,墨千珑让大家在湖边就地休息,明日一早再赶路。

为了解决各位肚子饿的问题,身为一名“光荣”的火头军,当然要负责做饭。

这潭湖里的鱼儿特别之多,尘十羽、云末、墓初三位火头军正忙着抓鱼。

墨千珑宁静地坐在湖旁的一棵树下方,怀里面依然抱着小白兔,她的蓝眸深深地凝望着抓鱼之中的三人。

风芷静就坐于墨千珑的侧方,双手托腮,同样安静地凝视着抓鱼中的三个人。

只是,风芷静却还在想着墓初与风铃音的事情。

通过午间的观察,风芷静这才肯定,墓初绝对不是风铃音。

一是风铃音知识面广,可墓初几乎都成“十万个为什么”了,总是问云末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是风铃音性格随和,温柔善良,连条鱼都不敢杀,但墓初性子微冷,古灵精怪的,对待敌人出手那叫一个快准狠,非得让敌人身上挂点彩。

三是风铃音不是吃货,绝对不会随便乱吃东西,而墓初却老惦记着吃吃吃。

就凭这三个原因,风芷静便知,风铃音是风铃音,墓初是墓初,她们不是同一个人。

说到底,风铃音她……

而三十士兵已经闲聊了起来,看上去极为开心。

毕竟,这可是他们第一次来到魔幻森林,想想倒是挺兴奋的。

“嗨,十羽、小初,我抓到了一条好大的鱼。”身在湖里面的云末双手抱着一条肥硕的大鱼,脸上都沾满了水滴。大鱼还在他的手中拼命挣扎着,想要重新回到湖内。

“这不公平,为什么我抓的鱼那么小一条!”一样处于湖之中的墓初双手掌心捧着一条不过拇指大小的小鱼,而小鱼还跳来跳去,想要再度回入湖中。她的俏脸上还有几滴水缓缓地从上而下划落,更显得其清秀至极,宛如湖里的精灵似的。

尘十羽没有下水,就地取木材,并着手将木材折成细长枝条,又清洗干净枝条,后双手各握一根枝条,用枝条来叉鱼。

他每每快若闪电般向湖之内叉过去,再收手回来时,皆能叉中鱼来。

当见到鱼之时,墨千珑的双眸登时亮了起来,如同看到了鱼的小猫一般。

见到她这副样子,当真是可爱,风芷静忍俊不禁。果然千珑就是喜欢吃鱼呢。

云末和墓初异口同声地扬声说:“十羽这是作弊,你怎么能不下水?”

“谁说抓鱼就一定要下水。”尘十羽无奈地摊摊手,淡声道。

“所以,我们决定了,烤鱼就全交给你了。”

“凭什么?你们也是火头军。”

“因为我不会烤鱼,我只会吃鱼。”

“我比小初好一些,我不止会吃鱼,至少我还会抓鱼。”

“阿末你怎么能这样,说得我不会抓鱼一样。”

“所以说,你们压根就不会做饭。”尘十羽无语中,那你们还当什么火头军!

“不,我会做蛋炒饭。”云末举起手来回答,“当然,我也只会做蛋炒饭。”

猛然之间,尘十羽有一种想把他们两个淹死的冲动……

搞了老半天,龙罡军团所有人的饭都得由自己全负责。

并且,一负责就要连着好几曰,好多餐饭。

尘十羽只觉得人生一片黑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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