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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红粉送佳人

我素来爱民如子,公正廉洁,履孔孟之道,怀仁义之你觉得杀了我无愧于心那就动手吧!”沧州刺史王大人举手整了整身上官服,正气凛然地面对眼前的杀手。

杀手一身黑,身形高大挺拔,面罩青纱,在黑暗中根本看不清容貌,只看见一双精光四射十分有神的眼睛。

面对沧州刺史正气凛然的言辞,他不一言手一扬,一团桃红色事物飘然落地。

那是一件女子贴身肚兜儿,绣工拙劣,布料粗质,在那染得俗气的桃红色中夹杂了一块怵目惊心的砖红血渍,血迹早已经干涸,黑。

沧州刺史见了那带血的肚兜,不禁大惊失色,颤声道:“是……是桃花的家人买你来杀我的吗?我给了他们一家五十两的遮口费,已经是仁至义尽仁至义尽了。”

男子依然沉默不语,从腰间,按弹簧,缓缓抽出一柄软剑。

他拔剑的动作很慢、很慢,仿佛有绝对的自信眼前的猎物绝对逃不掉。

他的眼光透着可以冻死人的冰冷。

“刷拉”一声抖,本来柔软似面条的软剑霎时间变得笔直,在幽幽的月光下闪着绚烂而夺目的寒光。

听到那抖剑的声音,看到那闪着诡异光芒的长剑,沧州刺史仿佛见到牛头马面手持枷具向他走来。

眼前这个男子。分明就是一个勾魂使。

虽然蒙着面。但是这个杀手露在外面地俊眉秀目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很英俊潇洒地人。

他抬头望向眼前男子他身形如此挺拔。黑色地貂裘穿在身上合体又威风……

这似乎不是江湖上贫困潦倒地浪人杀手。他地全身。都弥漫着非常高贵地气息。

这名杀手光是抬手拔剑就让他感受到死亡迫近地气息。

不知为何。他觉得眼前这男子不光有杀他地本事。就算将他全府上下一百多余口家眷连同侍卫、护院全杀个精光也同样是一抬手就够了。

因为他明白,这名男子不是普通杀手,他是杀手之王。

他胸中陡升一股怒气:为何有这样地高手来杀他?

桃花家的人能用五十两银子雇佣这么高级的杀手?

他为官二十载,三请圣上开仓放粮造福百姓,人溺如己溺,这是何等清圣的胸怀?

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清官。

他只不过有个嗜好,喜爱女色,爱强逼家中婢女就范,多年来也只不心失手杀死了桃花一条人命,而他放粮赈灾救活的可是千千万万的百姓哪!

“奴婢顺从主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至圣孔子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阶级是纲常之本,桃花抵死不从我一刀杀了她,就像君王惩戒逆臣,这是顺天道合义理的。”他振振有辞地道。

“你跟我解释没用,到地府去跟阎王解释吧,只要证明了你地确奸杀了那个可怜的婢女,那就对了。”杀手轻声,声音低沉而动听,“在地狱里,你就明白了,你并不冤!”

寒光一闪,软剑刺进了王大人地心脏,他不可置信地倒地,口中犹然不甘心地念道:

“我没错、我没错、我是爱民如子的沧州刺史,我没有违背义理啊!”穿着官服的身子抽动了几下便断气了。

“可惜啊,死都不悔改!”杀手冷然地。

手腕一抖,软剑重新回到腰中,好像一条银蛇一般重新盘踞到他的腰间,他微转头望着窗外月光语带嘲弄地道:也许你做了有利于老百姓的事,但是你地心还是恶的。

他轻轻地拉下了蒙面地头巾,皎洁月光照映出那一张非常帅气和美丽的面容,赫然就是“阎罗令”的勾魂左使萧傲。

萧傲对着明媚的月光笑了笑,自言自语:“这样的事情,我还是比较愿意做的。”

只要不是冤枉地,他就下的去手。

他将一块“阎罗令”令牌丢在地上地尸体上,披风一扬已然不见踪影。

“完成了?”阴暗的大堂中,一个女子娇柔地声音轻轻问,是蝶心。

“恩。”萧傲轻声,“交给我办的事情尽管放心。”

“以后这种事情会很多是不是?但是我每件要仔细核查地,我不会让无辜的人在我们的手下丧命,不管萧烈同意不同意,我也要这样去做。”蝶心坚定地。

“我同意,一百个一万个同意。”萧傲淡淡地笑了。

蝶心款款地走到萧傲面前,她的俏脸上带着秀美的笑容,“我相信你会支持我的。”

是的,我一定会支持你!

“萧傲,唯有你最清楚我在想”蝶心的脸上浮现出欢快的笑意。

“对了,那个典当自身的丫头,你要拿她怎么办?”萧傲忽然想起来一个问题。

“恩,怎么办?我当然不能让她误了自己的人生,所以我想,干脆就当没有这回事。你看好不好?你帮我瞒着萧烈!”蝶心温柔地。

“这……。”萧傲为难地想了想,又转而看到蝶心脸上那期待的神色,他头,“好,交给我,我替你瞒着。”

就这样,凡是出现这种情况的交易,蝶心一般都委托萧傲去办。

其他的平常的典当交易嘛,蝶心就完全得心应手了,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生意做的风生水起,没几个月,就为典当行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她的生意头脑,让萧烈很是称赞。

与此同时,他并非对蝶心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他只是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聋作哑。

蝶心做的善事,他其实并不是十分抗拒,但是,为什么,蝶心每次总是委托萧傲去做这件事,这让他感觉十分生气和……嫉妒。

还有些许的难过。

他这才明白,在蝶心的心中,纵然对他有千般的牵挂万般的思念,却对他有一种天生的敬畏和隔阂。

她对他,始终不能像对待萧傲那样交心,她对萧傲一都不设防,就像对待已经相处了若干年的老朋友一样。

一想到萧傲曾经在“飘香楼”中和蝶心朝夕相处那么长的时间,他就心中涌起一种不清的情愫。

除了不舒服,还是不舒服!

而自从蝶心接管了典当行以后,他也喜欢要求蝶心向他报告帐目了,以前,这都是他不想也不愿意过问的。

只有在属下不能判断或不敢擅自决定的时候自己才出面。

而现在他却喜欢看那些针头线脑儿的交易帐目,其实目的无非是只有一个,就是想和蝶心多呆一会儿。

况且,他也很喜欢看她工作起来认真的样子。

“堡主,这是这段时间的帐目,请核查。”蝶舞抱着帐目,堆放在萧烈的面前。

高高的,直到遮住了萧烈那张英俊的脸。

“哦,这么多,”萧烈若无其事地翻开了手中的帐目,眼睛在上面快速地浏览着,“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东西?”

“没有,珠宝玉器,看得多了,都那个样子,也没什么新鲜的。”蝶心摇摇头,诚然,每天从自己手里如同流水般过的珠宝玉器实在很多。

萧烈站起身来,走到那些盛放死当物品的柜子,里面不乏有很多的无价之宝,有很多都是价值连城的。

比如,用整块和田碧玉雕成的南瓜碗,南瓜形状的巧玲珑的玉碗,好像是一块凝脂一般,美玉无瑕,透着水灵通透的完美,最绝的是旁边有一根链子,每个巧的扣环儿都是雕刻出来的,环环相扣,真是佩服工艺师傅精湛的技艺,这样精美绝伦的工艺品简直是巧夺天工。

再比如,如同一痕秋水般剔透的翡翠玉镯,足以照亮任何女人的眼睛,萧烈掂量起来,仔细看着这只玉镯,不错,是个好东西。

“这个镯子,真的不错。多少钱收的?”萧烈问。

“二十两银子。”蝶心淡淡地,事实上,二十两金子都买不下这个镯子,是一个破产的商户拿来的,是祖上传下来的。

“哦,你的眼光真的不错。”萧烈淡淡地笑着,不停地在手中把玩着这只玉镯,在阳光的投射下,它美丽得好像一痕碧水,秋波盈盈的样子,好像在手掌中可以化掉。

“这是死当的是不?”萧烈轻声问。

“恩,死当,绝对是死当!”蝶心头回答。

“好,卖给我。”萧烈笑着,他以为蝶心会:老板,这是你的生意啊,你要随便就拿去好了。

可是,蝶心却认真地:“五百两黄金!”

什么?五百两黄金?你不怕被黄金压死啊?

萧烈笑起来了,行啊,生意都做到我的头上了。

“成交,回家我就把那五百两黄金堆到你的屋子里。”萧烈狡诈地。

“不必堆到我的房间里,放到店里就行,这是典当行的资产,也是我的业绩。”蝶心淡淡地。

萧烈笑了起来,他一手拿着那只玉镯,另外一只手却轻轻地执起蝶心的另外一只手,将那只波光盈盈的玉镯轻轻地套在那只巧纤细的手腕上。

碧镯玉腕,相映成辉,看起来十分美丽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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