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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五月的天气彻底摆脱了冬日的沉屙,人们换上轻便明亮的衣服,准备迎接不久将来的夏天。

咖啡书屋的生意也比以往好了一些。

晚上八点半,当最后一个客人离开后,莫小铃推开玻璃门,来到了院子里。

这个时节,白天的阳光开始炎热,夜晚却格外地凉爽,微风吹来,仿佛有大把的植物香气弥散在空中,五脏六腑沉浸在自然的沁香里格外地舒畅。

莫小铃张开双臂,抬头仰望夜空,星光闪烁的夜幕,仿佛是一汪深蓝色的海洋,深邃而浩淼,包容着人间的一切。

或许,终会有一天,她能拥有一笔积蓄,去到想去的远方,从此不再像浮萍般漂泊,随着时光流逝,世事变迁,现在所有发生过的事都会被淡忘,像从未存在过一般消失在她的记忆里,包括王亮,包括那个与自己插肩而过的男人。

仅仅这么想,心会不由自主地痛楚起来。

喜欢一个人不是错误,因此她不能伤害王亮。

而那个萍水相逢的男人不过是她心中的绮梦,像一个只有开头没有结局的省略号。

莫小铃突然觉得很累,想早早入眠。

转身回到咖啡书屋,锁上卷帘门,带着安琪儿上了二楼。

“轰隆隆!”

深夜,雷声伴着闪电拉开了夜幕,风呼呼地吹开了窗帘,从天而降的雨点一点点打湿了书桌。被惊醒的莫小铃猛然睁开眼,身边的波斯猫发出不安的叫声。

白日晴空万里,丝毫看不出变天的迹象,夜半三更突然来了一场骤雨春雷,天人之间似乎从无商量的余地。

莫小铃只得下床,关上了窗,外面风雨依旧,房间里却恢复了平静。

这时,她忽然听见了一阵脚步声。

“啪嗒啪嗒啪嗒……”

脚步声很轻很轻,可在深夜里却显得格外清晰。

莫小铃像炸毛的猫一样,瞬间绷紧了神经,联想到前一天晚上消失无踪的人影,她扭开台灯开关,蹑手蹑脚地去拿墙角的晾衣叉。

“喵呜。”安琪儿不明所以地看着她,轻轻叫了一声。

“嘘……”

莫小铃用手指抵住嘴唇,示意它安静,一手拿起晾衣叉,一手缓缓转动了门把手。

房门被撑开一条缝。

透过缝隙,她往外探去,闪电间,只看见对面紧锁着的房间竟然敞开了。

那可是老板办公室!

危急关头,能够沉着应对的人屈指可数。

莫小铃也不能例外。本该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立刻用手机报警,谁知她脑子一热,单枪匹马提着晾衣叉穿着薄拖鞋踮着脚尖便离开了自己的房间,摸黑向办公室走去,将报警一事忘到了九霄云外。

在这时,办公室里的灯亮了,过于明亮的光线刺入莫小铃的眼睛,让她不由自主地用手遮挡了一下。

从未见过哪个贼的胆子这么大,三更半夜溜进人家的地盘,居然还敢在行窃时开灯!

莫小铃火冒三丈,快步来到办公室门口。

成为“charm”咖啡书屋的店员以来,莫小铃从未有机会走进过这间办公室,借着室内的灯光,她发现唐老板的办公室更像一间宽敞的书房,木质地板上铺着薄薄的浅灰色地毯,靠书桌右侧是一大排胡桃木书架,密密麻麻的书近乎堆到了屋顶,转椅后面的墙上挂着一幅伦勃朗的油画《窗边的少女》。

油画上临窗凭栏的白衣女孩有着粉色的苹果肌和天使一样的笑容,褐色的双眸恬静地注视着站在她身侧的梁上君子一言不发。

而这背对着她的贼,正毫不犹豫地移开画框,熟门熟路地从墙洞里拿出一个小巧的保险箱。

当他那高大精瘦的身影回转过来的一刹那,莫小铃瞠大了眼,彻底惊呆了。在她的人生里,从未有过如此惊心动魄的时刻,以后或许也不会再有了。

那个贼的正脸,在灯光的照射下呈现得是如此清晰,如此熟悉,没有了墨镜的遮挡,他那完美得近乎如神祗般的脸孔在她眼前一览无遗。

莫小铃花痴了,**了,流口水了。

她像患了老年痴呆症似地怔怔地看着这个男人,明暗交织的光线中,不知是哪位造物主的双手将他的五官描绘得那么精细迷人,飞扬的眉峰,挺翘的鼻翼,饱满的额头,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眸幽深如梦,男人什么都不用说,只要静静地立在那里,亦或像现在这样,轻轻将保险箱放在书桌上,都美得像一幅画卷。

等等,有什么不对?!

他—在—开—保—险—箱!

在—开—老—板—的—保—险—箱。

老—板-保—险—箱—里—的—东—西—绝—对—都—很—贵!

呼吸停滞的瞬间,思维也混乱了。

□□在天空中扑闪着翅膀,魅惑地笑道:

“哦呵呵呵呵,多美妙的机会啊,快,扑上去吧,让共同的秘密成为你们情的开始!”

白天使不甘地拿起卷尺使劲敲打着她的脑袋:

“他是小偷!小偷!小偷!你怎么能见色忘义?!怎么能不将罪恶绳之以法!”

天人交战中,莫小铃终于清醒过来,突然想起丢在房间里的手机,是时候立刻打电话报警了。

偷偷摸摸地转过身,借着办公室的灯光,莫小铃快步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再拿椅子抵在门口,安琪儿静静地趴在她的床上,用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注视着她。

莫小铃拿起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按下开机键,手机屏幕缓缓亮起,两秒后徒然变成了黑屏。

天哪,忘记充电了!

莫小铃手忙脚乱地拉开书桌的抽屉,摸到充电器给手机充电。

这时,门外徒然响起了脚步声。

糟了,他要离开了!

莫小铃哆里哆嗦地开机,正准备拨打110报警.

忽然,安琪儿跳下床,蹦上了房门口的椅子,边挠门边“喵喵喵”地叫唤。

脚步声停了下来,小偷似乎站在她的房门口,却迟迟没有一丝儿动静。

莫小铃听到自己的心跳,她捂住嘴,将手机攥在手里,大气都不敢喘地杵在原地,生怕自己发出控制不了的尖叫。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窗外的雨停了,风驻了。

所有的一切陷入沉寂,脚步声也消失了。

不知做了多少心理建设,莫小铃终于鼓足勇气推开了房门。

门外无人。

而对面——老板办公室的门也被关上了。

她打开楼梯口的电源开关,悄悄站在老板办公室前,试着转动了门把手。

“咔哒”一声,房门应声而开。

半明半暗中,一切似乎都完好无损,书桌上的保险箱却不见了。

拉开台灯,莫小铃径直来到油画面前,将它移开,还好,保险箱在里面,只是箱门没有锁,微微敞开着。

不会——都被他偷光了吧?

颤抖着小心脏,莫小铃打开保险箱,里面空空如也,除了一张相片。

哆里哆嗦地拿起相片,定睛一看:

白色的秋千旁,有一对笑容灿烂的俊男靓女。

照片上的男人恰是刚刚造访咖啡书屋的小偷。

而那穿着酒红色鱼尾裙,一头乌云般浓密的直发,肤色若雪,烈焰红唇,眸光明艳的女人看起来似曾相识,不对,连双胞胎姐妹也没有这般神似,如果减去她的浓妆换了发式和衣衫,这个女人简直和镜中的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在心脏停止跳动之前,时间是患上健忘症的灵丹妙药。

世事本该如此。

手袋里的手机响个不停,这是五年来第一次有人给她打电话。

犹豫了许久,手指轻轻一划,还是选择了接听键。

“沐华,爸去世了。”

此刻沐华正站在海拔一千八百多米的云顶山上,手里捏着纸杯裝的热咖啡,或许是信号问题,手机里男人的声音显得有些沙哑而遥远。

“请问……你是哪位?”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对方答:“我是丁默远。”

“哦,是你。”

“你爸去世了。”

沐华微微一顿,眼底沉了沉:“什么时候去世的?”

“三周前的一个周末,心脏病突发,追悼会结束后才找到你。”

“怎么不是夏婉青?”

丁默远不答反问:“你想听见她的声音?”

隔着薄薄的平板手机,沐华不语。

“不管怎样,我通知过你了。”

男人挂断了电话。和忘了差不多的记忆中一样,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

是啊,反正他知道她一定会回去,不论是在马来西亚,还是天涯海角,终究要面对过去的人和事。刚出机场正门,沐华一眼看见了丁默远。男人一身黑西装,个头很高,面容冷峻,站在芸芸众生中,颇有些鹤立鸡群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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