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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初为人qi

出生在殷实之家的吕雉,谈不上是大家闺秀,起码也应该算是小家碧玉。养在深闺,就为了儿时术士的一句话,一直拖到早早地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到最后嫁了一个比自己年龄大十四五岁的老新郎。她当时的心情怎么样,我们不得而知。

而且还有一件更让她尴尬的事,她原本以为刘邦没有娶妻,也就不会有家小的拖累,没想到一过门竟然有一个七八岁的胖大小子,迎着叫娘。

吕雉当时不仅感到吃惊、感到难堪,甚至感到了凄凉无助。

这个男孩子名叫刘肥,是刘邦的庶长子,后封为齐王,是一个姓曹的女人为他生下的。《齐悼惠王世家》说这曹氏是刘邦的“外妇”。什么叫“外妇”,就是婚姻之外的女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情fu,和他没有婚姻关系。所以有些关于刘邦的传记和文学作品就据此演绎,说曹氏是个寡妇,刘邦最终没有娶她,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这是讲不通的,因为在秦汉时代还没有娶寡妇不体面的说法。而且汉代女人再嫁是司空见惯、自然合理的事,比如刘邦的薄夫人就是先嫁给魏豹,又嫁给刘邦的。再比如平阳公主先嫁曹寿,后嫁卫青。汉宣帝的外祖母王媪先嫁王更得,又嫁王乃始。汉元帝冯昭仪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汉武帝外祖母臧儿初嫁王仲,再嫁长陵田氏。蔡文姬曾先后三嫁,初嫁卫仲道,被掳匈奴后,做了左贤王妃,归汉后又嫁董祀。刘邦的丞相之一陈平的老婆,在嫁给陈平之前曾嫁了五次,尚不厌再嫁。陈平那时虽未发迹,但也是一表人才,他并不以娶一个嫁过五次的女人感到没面子。而且这嫁了五次的张氏女,第六次出嫁也没降低择偶条件,而且有她的奶奶亲自对陈平做了详细的考察,这个故事我们以后会讲到。由此推断,那位曹姓女士为刘邦生了儿子却最终没有嫁给刘邦,肯定是有别的原因的。

刘邦这人比较“好色”,这是确凿地记载在关于他的史传中的,而非只是小说家言。他的身边似乎从未缺少过女人。司马迁写《高祖本纪》,并没有“为尊者讳”,而是直接了当地写他“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他喜欢酒和女人,因此常到两个酒店的女老板那儿去赊欠性消费。

这两位酒店的女老板似乎也特别喜欢刘邦。刘邦虽然很贫穷,但是他很帅气,又为人大方,有男人味。刘邦呼朋引类到她们酒店里消费,一般不需要当场支付酒钱,只须“打白条”就是,更多的时候干脆就免单。

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是因为王家和武家老板娘曾在刘邦醉酒后看见了附在他身上的龙的影子,觉得此人大不一般。当然她们也会听到一些关于刘季这个人出生的传闻,据说当年他母亲刘大妈曾在水边打瞌睡,矇矇眬眬梦见神人上了她的身子,那个时候雷鸣电闪,天色昏暗,刘大伯来找妻子,看见一条蛟龙盘在她身上。于是刘大妈就有了身孕,生下她的第四个儿子。当然女老板也有机会看见刘邦左腿上的七十二颗“黑子”,这更是一般人不会有的。

所谓“黑子”者,当是黑痣,刘邦左腿上有黑痣,不见得真有七十二颗,可能是一片小黑斑,但是人们却喜欢作一些离奇的附会。为《高祖本纪》作“正义”的唐代学者张守节就认为:左腿,代表阳,七十二黑子,应赤帝七十二日之数。木、火、土、金、水各居一方,一年三百六十天,四方各得九十日。土居中央,并索四季。各十八日,俱成七十二日。所以刘邦的七十二黑子,应火德七十二日之征。这就“玄而又玄”了。老板娘不懂这些“玄而又玄”,她们的直觉是刘季有成大人物的异秉,在他身上做些感情投资,不会成为亏本的买卖。况且刘亭长结交广泛,三教九流,五行八作,黑白两道,人脉特旺。他在哪家酒楼“定点”,哪家酒楼肯定会兴隆火爆。刘亭长一来,她们的生意就特别好,比平常多卖好几倍。所以两位女老板自然青眼有加,到了年终结帐,把他打的“白条”一笔勾销。吕雉在经历了一些日子的难堪与痛苦之后,终于接受了既成的现实。他对于父亲的相人之术一向是深信不疑的,她坚信父亲把她嫁给这样一个半老浪子,肯定有他的道理。她现在必须要演好妻子这个角色,耐心地等待命运发生突变的时机到来。她无怨无悔地充当起了后娘,与刘邦也是夫唱妇随,情感上非常融洽。婚后第二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就是后来被封的“鲁元公主”。隔了三年,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刘盈,就是后来的汉惠帝。

说起来,刘邦家的日子并不宽裕,刘邦虽然当着一个乡镇级别的干部:泗水亭长,但他的薪水并不多,油水也少得可怜。

按秦代官制,“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乃“主事之吏……民有争讼,由亭长调节或审判……”。秦的郡县制是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天下后开始实行的,当时全国共分设三十六郡,郡下设县,县下设乡或亭,乡下设里,里是最基层的居民组织,多由垣墙或栅栏包围起来,一个土围子大概有一两个门口出入,住五十户到百十户人家,每户差不多是五口之家,其住地称为“宅”。

亭是县里派出的治安机构,亭长之下,有亭父及求盗各一人。亭长的职责,主要是接待官员,巡查游民、缉捕盗贼,维护地方治安,还兼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以及传递文书等事。

与亭并列的乡,则是隶属于县的基层行政组织,主要官吏有啬夫、三老、乡佐和游徼。啬夫是主要官员,执掌听讼与赋税,三老掌教化,不是行政职务,也没有官禄,但在当时地位很高。乡佐是啬夫的助手,游徼直属于县廷,掌循禁贼盗。秦时地方政权的结构基本就是这样的。乡和亭,都有一定的自治色彩。三老是经过选举产生的,所以权力比较大,可以同县令、丞、尉直接对话。亭长官不大,权力不小,甚至可以“自制科条,役使游惰”,干得好的,还可以越级向上提拔。刘邦怎么当上的亭长?《史记》上记载:“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这里只有十个字,却有非常重要的信息:一、“及壮”,是说他壮年时期,四十来岁年纪。二、“试为吏”,就是要经过一段试用期。亭长这个职事是由县政府选任的,选任之后要有或一年或半年的见习期才能任命。

在秦汉时,“官”和“吏”的区别不是特别明显,一般级别低微的官员称为“吏”。如县令以下的县丞、县尉,《汉书。百官公卿表》就注明:“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按颜师古对这句话的注释:“吏,理也,主理其县内也。”意思很明确,管理一县之内具体事物的低级官员才叫“吏。”刘邦当亭长的那个年代,吏治是比较严格的,吏的任免、考核都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比如萧何在进入沛县政府之前,就曾任过泗水郡“卒史”(秦以沛为泗水郡),他因工作称职,经过上级部门的考核以后,评为“第一”。因此遂被征召,予以提拔,但不知什么原因没去成。

别看是个芝麻绿豆官,刘邦却很得意,一开始他就要好好地表现表现,怎么显得与众不同呢?他就给自己弄了一顶显示身份的“冠”。

古代的服饰中,首服有三类,一类为冠,一类为巾,一类为帽。三种首服有不同的用途。扎巾是为了敛发,戴帽是为了御寒,戴冠则是为了修饰。《淮南子·人间训》说:“冠履之于人也,寒不能暖,风不能障,暴不能蔽也”。冠这种东西原本并不具备实用价值。后来演变成为一种只有“士人”才能戴的首服。成为昭名份、辨等级的一种标识。

刘邦派亭内的求盗(类似于乡警一类的役夫),专门到很远的薛县去给他订做这顶冠。薛县以制作冠的手艺一流而著称。刘邦选的冠,样子很“另类”——以竹皮为骨,外裱漆丽,冠顶扁而细长,仿照楚国贵族长冠的样式。这顶专用的“亭长冠”实在让他长了不少身价。不知道的人,很难从他戴的这顶冠上看出他的身份。

刘邦自己非常喜欢这顶冠,经常戴在头上。一直到他做了皇帝,平常休闲时仍要戴这种冠,因此被称为“刘氏冠”。

自从娶了媳妇,刘邦就像换了一个人。本来一天到晚四处闲逛的他,变得勤快多了,一有空闲就往家里跑。他知道妻子一个人撑这个家,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尽管没有过苦日子的经历和思想准备,但吕雉当起这个穷家来却很快就进入了角色。

自从成了家,他们就和太公分家另过了,这也是按照当时法律规定而析家别居。秦朝自从商鞅变法以来,就有一条法律:“民有二男以上而不分异者,倍其赋”。也就是说,一户之中,若父在而子已达到丁壮年龄,必须析出,后人称之为“生分”。对不分异家庭的成年子女要强行括出,让他们负担赋税。所以后来西汉的学者贾谊说:“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贾谊认为,商鞅遗弃礼义仁恩,只求个人进取,以至于新法刚推行了两年,秦朝的风俗就在一天天败坏。所以秦人家境富裕的子弟就分家另立门户,家境贫寒的就只能给人家去做赘婿了。秦时的家庭结构就血缘世系而言,一般为两代结构,很少有祖孙三代的家庭。刘邦的两个哥哥,也是一成家便自立门户了。

刘邦分了几亩薄田,这是惟一的养命之源。吕雉除了操持家务,还要带孩子,但大量时间,她必须要到大田里去劳作。以前,她可是从来没干过大田里的农活的。现在她必须像一个男人一样,把娇嫩的身子匐匍在这片黄土上。春天播种,夏天锄草,秋天收割;圈里的猪,院子里的鸡,栏里的牛,这些她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她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农妇。

但她骨子里始终怀着另一种情愫,另一种期待。

她学会了欣赏自己的丈夫。她始终觉得丈夫是一个有远大志向的人。

刘邦时常给她讲,他自己从小最佩服的人,就是信陵君魏无忌。

信陵君是个什么人呢,他是战国后期名扬天下的“四大公子”之一,魏国国君魏昭王的小儿子。昭王死后,长子魏安厘王即位,就封他的弟弟无忌为信陵君。信陵君是个公子哥儿,却喜欢结交三教九流,他的门下有食客三千人之多,什么层次的人都有,用《史记》上的话说是“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这些门客虽然有一大部分是鸡鸣狗盗之徒,屠贩沽酒之辈,却能在重要的关头为他出生入死,抛头洒血,帮助他成就了很多大事,也帮他成就了一个“义”的好名声。

刘邦说起信陵君,就眉飞色舞滔滔不绝。信陵君成了他的铁杆偶像。虽然信陵君死后十三年刘邦才出生,他却对这个倾慕的偶像保持着终生的敬仰。刘邦当了皇帝之后,每次从魏国故都大梁经过,都要去祭拜信陵君。刘邦去世的前一年,还安排妥当了为信陵君守墓的专职民户。

就凭这一点,吕雉也深知丈夫终有一天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伟人。

当了亭长以后的刘邦,感同身受的是大秦帝国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的凛凛威仪。所向披靡的秦军相继灭燕、赵、齐,终于定鼎了统一华夏的煌煌伟业。刘邦作为一个为开国政权服务的基层小吏,他的自豪感是油然而生的。

完成大统以后,大秦帝国百废待兴,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统一车轨这些工作,是从上到下一条线贯穿下来的,还有协同政府征调赋役,支援对边疆地区的战争,以及长城、阿房宫、驰道、皇陵一系列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以及收缴民间私藏的武器、登记迁徙犯罪的商贾等等,这些工作有很多是与亭长的职事有关的。所以刘邦工作起来劲头十足。

他还要频频去郡里甚至国都咸阳,押送罪犯或押运收缴的武器,护送民伕去首都参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新生帝国蓬勃的朝气、日新月异的变化,让他受到了强烈的感染。

他经常给吕雉讲的是他几年前亲眼目睹大秦帝国缔造者秦始皇风采的过程。那次,他出差到咸阳去,正赶上秦始皇的车驾出宫巡游,那个气势磅礴的场面一下子就把他给震住了:旌旗猎猎的卤薄仪仗,戟弩列阵的警跸护卫,还有浩浩荡荡的由大驾、法驾、小驾组成的车队,前不见头后不见尾。千古一帝秦始皇头戴旒冠,身穿衮袍,端坐在装饰华美的安车中,气度恢宏,有一种至高无上的威仪。站立在瞻仰行列中的刘邦,不由发出一声叹:“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或许只有吕雉相信,刘邦说的不是夸海口的大话。

然而日子依然是平平静静地过着,刘邦也一直没见“发迹变泰”的苗头。如果他真是一条“潜龙”,那么“勿用”的时间也未免太久了些。

但是吕雉很有耐心。

四、四嫂

刘邦供职的泗水亭,就在县城东门外,位居要冲。刘邦这人喜欢结交,三教九流的朋友很多。前边讲过,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以门客三千著称的信陵君。刘邦处处学信陵君的作派,但他没有信陵君的实力。从打当了亭长,县里的朋友时不时就来骚扰他一回,泗水亭离县城太近了,县吏们忙完了公务,一遛腿儿就到了泗水亭。还有从小交下的那些朋友,从刘邦当了亭长,就屁颠屁颠地围着他转,吃吃喝喝,弄得刘邦总是阮囊羞涩。

他没当亭长时,这干人就是他的追随者,那时他时常把朋友们带到他大哥刘伯家去蹭饭吃。大哥过世了,嫂子守寡,对这些人就有些不耐烦。有一次,刘邦照旧带几个朋友去大嫂家蹭饭,大嫂家清锅冷灶的,热水也不端上来一碗。大嫂还故意把锅铲敲得叮噹响,以示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弄得刘邦很没面子。那些朋友的冷嘲热讽,更是让他的脖子红了好几天。

娶了媳妇,就不用再看嫂子的脸色了。刘邦只要忙完公务回家,那一帮子朋友免不了要寻到中阳里来。一来二去,吕雉和他们熟悉起来。她招待这群朋友热情大方,总是倾其所有。她知道丈夫是个把面子看得比天还重的人,不能在任何事上拂他的面子。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这些朋友会成为丈夫的左右手。

常来的朋友中,当然少不了县衙里做吏掾的萧何。萧何也是沛县人,年龄比刘邦要小几岁,但却性情沉稳,很有韬略。对于他的家世,史书上介绍得很简单,开头只说他“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什么叫“文无害”呢?这里的“文”并不是指文章、文学、辞令,而是指法律条文。在秦朝,你要想谋个一官半职,就要通法律,秦始皇提倡“以吏为师”,要求那些在政府部门工作的职能人员能做大家的老师。人们有事可以向他们请教。请教什么呢?主要是法律方面的知识。萧何在这一方面的能力很强,他以精通律法而不周纳害人成为沛县县主吏掾,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借这个位置,经常给做亭长的刘邦一些帮助。比如刘邦到咸阳去押送役夫,朋友们给他凑些钱让他路上用,这是约定俗成的官场惯例。有交情的朋友送上二三百钱,萧何却一出手就送了五百,这件事让刘邦终生难忘。

刘邦与萧何,可以说是刎颈之交,刘亭长有今天,也全靠当年萧何的引荐奔走。

还有卢绾,与刘邦同年同月同日生。卢绾的父亲卢太公与刘邦的父亲刘太公是好朋友,两家生了儿子之后,里人凑了份子来祝贺。两个孩子长大后几乎形影不离,一起入学读书,一起调皮捣蛋,只是卢绾的性子比刘邦要温和一些。刘邦还没有成为刘亭长的时候,常常会惹一些大大小小的麻烦,要逃避官府的缉捕或传讯,总是卢绾陪着他一起东躲西藏,或给他做内应。之后,刘邦在沛县揭竿造反,铁杆跟随就是卢绾。卢绾与刘邦亦步亦趋,出生入死,一直做到太尉,与开国丞相萧何真正成了刘邦的左右手。但再后来两个人关系出现了裂痕,卢绾背了个反叛的罪名,远走匈奴。后来的事后来再说。

朋友中的曹参当时正在衙门里做狱吏,也就是看守所所长,是个有心机的人。后来跟随刘邦反秦灭楚,戎马半生,身上留下了七十多处伤疤。开国后被刘邦任为左丞相。萧何去世后他接任相国,留下了“萧规曹随”的美称。

周勃,当时是个编织苇席的席匠。他家祖先本住在荥阳卷地,后来才从那里迁来沛县。他家是外来户,在沛县地无一垅,只能以编席为业。这些席子是当地人用来养蚕的。他会吹箫,靠这种本事经常混在出殡人家的鼓乐队里,挣一点小费补贴家用。周勃这人有两大特点,一是膂力十分了得,能拉硬弓;二是木讷敦厚,言语不多,是个大老实人。《史记》对他的评价是“重厚少文”,说他文化不高,而且看不起读书人。他的年龄比刘邦要小得多,大概和吕雉不相上下。后来,周勃在太尉任上除乱安邦,稳定政局,起了关键作用。

夏侯婴,是个年轻英俊的马车夫。每次驾马车迎送到沛县的官员,路过泗水亭,必然要与刘亭长喝上几杯。后来他给选上了县吏,虽然还是个试用期的公务员,但毕竟算是有了个比马车夫体面得多的职位。他很高兴,就来把这消息告诉刘邦。刘邦当然也很高兴,两个人抱成一团,摔起跤来。刘亭长一失手,把夏侯婴弄伤了。秦朝法律,打伤县吏要坐牢,官吏伤人加倍治罪。有人举报了这件事,刘邦被逮捕问讯。但他死活不认账。他不认账是因为心里有底,凭着和夏侯婴的这种关系,老夏肯定不会把他卖了。果然夏侯婴也一口咬定不是刘邦伤了他。为这事他被关在牢里,尝了一年多“铁窗风味”,被竹板打得身上都烂了,吃尽了苦头,就是不改口。最终两个人都获得解脱,刘邦照旧当他的亭长,夏侯婴也依旧做他的小公务员。刘邦肯定和吕雉讲过这事,所以吕雉自然也对夏侯婴敬重有加。

樊哙,是个屠夫,以杀狗为业。那个时候狗肉是上等级的肉食,价钱比猪肉高得多。所以有专以屠狗为业的人。但是屠夫的地位却很低,按照秦朝的法律,屠夫是不能做官的。樊哙是个很有名气的狗屠,沛县街上的狗见了他,要么群起而攻之,要么吓得立马缩成一团。他屠狗的技巧十分娴熟,一只小牛犊大小的狗夹在两腿间,只消一会儿功夫,就像脱一件衣服一样把一张狗皮给扒了下来,而那狗依然在他胯下战栗不止。樊哙孔武有力,轧地用的石滚子他可以一只胳膊夹一个给夹到田里。刘邦家的农活,他也没少帮忙。吕雉很看中这个小伙子,他看起来粗粗拉拉的,实际上很有见识。后来,吕雉把妹妹吕媭嫁给了他。

这伙朋友中还有王陵、雍齿、纪信等等。王陵和雍齿年轻时都是沛县的顽主。王陵比刘邦年长几岁,刘邦一直呼他大哥。雍齿原是刘邦的对头,他在沛县也算是“黑恶势力”的老大,从来不把刘家老四放在眼里,两个人为件什么事还结下了仇怨。但雍齿与王陵交好,两个人关系不错。于是王陵从中调解,两个人化敌为友,成了好朋友。有了这层关系,吕雉自会很谨慎又不失热情地招待他们。

这些朋友自然也不同吕雉见外,每次刘邦带了朋友来或朋友们来找刘邦,都会被吕雉自酿的醪酒灌得晕晕乎乎。吕雉有一手拿手的本事,就是会酿洒。单县关于吕雉酿酒的传说很多。相传吕家是酿酒世家,开着一间在方圆很有影响的酒作坊。后来邻村一家姓赵的也开了个酒坊,从外地聘了个酿酒的师傅。这下赵家酒坊的名气就盖过了吕家。吕雉只有十几岁,她女扮男装,到那个酒坊里当伙计,偷得了酿酒的绝技,又结合自家特点改良工艺,终于酿出了一种被称为“桃花露”的好酒。据说她嫁给刘邦后,酿酒用的是栖山泉水,比沛县当时的名酒“襄醪”要醇厚得多,因此深得刘邦朋友们的欢迎。在众人心目中,吕雉是他们温柔贤良的“四嫂”。

有一天,刘邦带回了一个人,在吕雉面前称他为“先生”。这人姓张,名叫张耳。这个名字有点怪,人也生得怪。但吕雉看见刘邦对张耳那种毕恭毕敬的样子,就知此人肯定有些来历。

刘邦为什么尊敬张耳呢?因为张耳居然就是当年信陵君门下的食客之一。虽然是三千食客中的一位,但在刘邦眼里他差不多就是一个伟人了。张耳是大梁人,信陵君死后,他流落到外黄。外黄那时属陈留管辖。张耳虽然是个盲流的身份,史书上称作“亡命”。不过,在这里“亡命”不是对那些铤而走险的人的称谓。“亡命”的全意,“命者,名也。谓脱名藉而逃亡”。是指那些脱离了当地户籍的人。秦汉时的户籍,又称“名籍”,古汉语中“亡”与“无”同,“命”与“名”同,所以“亡命”也就是“没有户口”的意思,而“亡命之徒”指的是没有户口的人。当然,除了灾荒战乱的因素之外,脱籍或没有入籍的人中,确实有一些是犯法作恶、胆大妄为之人,因此后来“亡命之徒”实际上也就成了不要命的泼皮的代名词。张耳因为做过信陵君的门客,在异乡也沾了信陵君的光,很受器重。外黄一个富翁,把自己守寡的女儿嫁给了他,并给了女儿一笔很丰厚的陪嫁。张耳就凭着这笔妻财广致天下门客,学着当年信陵君的样子“四海纳贤”,自己当起了掌门人。

那时刘邦经常因为捣点不大不小的乱子被官府缉问,一有风声,他就外出避风头。一来二去听人讲了张耳招致食客的事,于是就到外黄去投奔。为什么投奔张耳?就因为张耳做过他心目中偶像信陵君的幕客。刘邦在张耳那里受到了最大的礼遇和庇护,两个人的交情也越来越深。后来,刘邦、吕雉与张耳成了儿女亲家。刘邦成就帝业,张耳是功不可没的。当然这也是留待以后再讲的“后话”。在朋友们的来来往往中,日子倒也过得很快。而且吕雉这个“四嫂”的名声,也被刘邦的朋友们广为传扬。这也就成为后来吕雉能够以女主称制、威服沛丰系功臣的一个主要原因。这些朋友后来不仅仅成了刘邦的社会基础,也成了吕雉的主要依靠对象。

终于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个故事:那天,吕雉正带着一双儿女在田里锄草。家里缺少人手,刘亭长不得不时常请假回来搭个帮手。农活紧张时,她还要带上两个孩子到田里劳作。

她正忙着,从地头那边过来一个须眉俱白的老汉,向她讨水喝。

吕雉见这个老人走路走得通身是汗,就把陶罐里的水给他喝了。当时天已近午,吕雉想这个老人一定还没吃东西,就把自己带来的干粮也给老人吃了。

老人很感激。他打量了吕雉一眼,感叹道:“夫人之相,真是贵不可言啊”。吃了人家的东西,喝了人家的水,总要赞美人家几句。可是这个老人不称赞吕雉的德行,却一个劲地说她有富贵之相,让本来就对自己的命运充满了热望和期待的吕雉心旌摇荡。

吕雉赶忙问老人:“这话怎么讲?”

老人只说了一句:“夫人是天下贵人之相。”

吕雉又让他看看两个孩子,老人看了刘盈,说:“看此儿面相,夫人之尊贵,就是因为贵公子的鸿福啊。”

再看女儿,老人也颔首笑说:“一样是贵人之相”。

说完,老人就扶起拐杖走了。

差不多一个时辰,刘邦回来了。吕雉迫不急待地把刚才老人说的话给刘邦讲了一遍。

刘邦大喜,拔腿就朝老人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走了几里路,还真追上了那位老者。刘邦请他给自己看看相,老人看过之后说:“我刚才看了尊夫人和幼儿之相,全都是大贵之命数,心里疑惑,原来这都是和您有关。阁下才是极尊极贵之相,非一般人可比”。

刘邦连忙向老人道谢:“如日后果如老先生所言,我一定不会忘记您的恩德”。后来刘邦当了皇帝,派人四处找这个老汉,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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